{{ $t('FEZ001') }}實研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教署中華民國108年3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27219號函辦理。
二、為使教師充分瞭解十二年國教藝術領域美術科課綱之內涵與內容,透過教師同儕間的學習促進區域教師專業知能、教學精進,各區在職教師得以就近參與,開發在地化教學素材,特舉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詳細研習內容如附件1。
三、請各校薦派美術教師參加並准允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日期、地點、接駁時間/地點、報到時間/地點如下:
(一)研習日期:108年10月8日(二)。
(二)研習地點:Space A Studio攝影棚(臺中市南屯區龍德路一段28號)及臺中市立文華高中(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240號)。
(三)接駁時間/地點:上午8:30,臺中高鐵站6號出口接駁(如搭乘臺鐵,請搭乘至臺鐵新烏日站,步行至臺中高鐵站6號出口接駁)。
(四)報到時間/地點:上午09:00-09:20/ Space A Studio攝影棚(臺中市南屯區龍德路一段28號)。
四、參加對象:全國各縣市高中職美術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技術型高中/職美術科教師)。若報名人數踴躍,以中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公私立高中美術教師為優先錄取參加。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0月2日(三)止,人數限制30人,額滿為止,敬請提早報名。
六、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相關資訊請詳閱計畫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研習活動代碼:2704499。
七、全程參與者,由美術學科中心核發教師研習時數6小時。
八、參與教師差旅費由各所屬學校依規定支給;美術學科中心研究及中區種子教師之差旅費由本中心支應。
九、美術學科中心研習場次內容,請見美術學科中心網站首頁行事曆,網址:http://arts.a-team.com.tw/。
十、注意事項:
(一)當日因應研習規劃課程需求,請報名教師需自備相機/手機、筆記型電腦(內建軟體需安裝photoshop軟體),懇請各位教師自備以上研習工具及安裝研習所需軟體。
(二)報名錄取之教師,當日參與研習之下午場地移至臺中市立文華高中辦理研習,因臺中市立文華高中目前正進行排水工程,故校內無法提供停車車位,請參閱附近停車場如附件2圖示,本次研習無支應停車相關費用,或可搭乘接駁車或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十一、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美術學科中心專任助理蘇于娜小姐,電話(02)2501-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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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9-24
{{ $t('FEZ014')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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