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訊息公告|
一、依本市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辦理期間為109年6月至109年11月止。
三、有意申辦旨揭活動之學校 ,請於109年6月5日(星期五)前將前揭實施計畫(含辦理目的、預定辦理日期、講座姓名資歷、參加對象)及經費明細表免備文逕送本局委託或指定承辦單位(如下),以利後續審查事宜:
(一)國小: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林佳儀老師,電話:(02)2303-3555轉301。
(二)國中、高中職:中等教育科黃千真科員,電話:(02)2720-8889轉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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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5-29
{{ $t('FEZ014')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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