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3月17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50000010B號函及 本府青年局115年3月20日北市青國字第1150112062號函辦 理。
二、旨揭計畫為教育部推動國家級青年人才培育計畫,期能結 合各界資源及力量,共同合作開發青年所需之各式圓夢機 會。
三、請貴校評估倘有符合本計畫開發原則之提案,請依各梯次 申請時限將合作計畫免備文寄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 vb9107@gov.taipei,逾時不受理,各梯次說明如下:
(一)第1梯次:請於115年6月5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將 合作實施計畫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彙整(免備文),該梯次預定於115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開放青年報名,並 於116年4月起啟程(均需於117年2月29日前返國)。
(二)第2梯次:請於115年9月4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將 合作實施計畫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彙整(免備文),該 梯次預定於116年2月18日至3月18日開放青年報名,並於 116年7月起啟程(均需於117年2月29日前返國)。
四、本文及附件為內部參考用,請勿公告於網站上供民眾參 閱。
五、檢附圓夢機會開發原則、合作計畫格式中英文版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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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4-10
{{ $t('FEZ014') }}2026-05-10|
{{ $t('FEZ004')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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