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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專任教師可否於夜間或星期六,應邀至社區大學講授與本職教學工作相關之課程?
A:依教育部94.7.1台人二字第0940077325號書函,教師擬利用課餘時間或假日前往社區大學講授與本職教學工作相關之課程,除服務學校事前指派特定任務或應付緊急危難臨時特別召集應到校外,由服務學校審酌具體個案情形決定許可與否。
※同仁如有此情形,請填具兼課申請書送人事室。
(申請表請至人事室網頁\常用文件\兼職\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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