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ladmin
{{ $t('FEZ002') }} 人事室|
各位教師大家好:
一、因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於107年7月1日生效,第34條規定核發補償金者,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 1年內退休生效時,仍依原規定核發。即108年6月30日前退休者仍發給補償金。
二、為保障教師權益,教育局再次調查108年教師退休名單
(1)107年未登記將於108年退休之教師
(2)已登記108年退休之教師欲異動退休日期者請已具退休資格並有上述情形且欲補登記108年退休之教師,至遲於107年11月29日下班前向人事室申請,謝謝。
{{ $t('FEZ003') }} 2018-11-28
{{ $t('FEZ014') }} 2018-12-09|
{{ $t('FEZ005') }}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