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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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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4.18北市教人字第10633510900號函,有關已登記或專案申請退休在案,復於退休生效日前申請撤回退休案之教職員,不得登記於次一年度退休之停權規範一案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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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4.18北市教人字第10633510900號函,有關已登記或專案申請退休在案,復於休生效日前申請撤回退休案之教職員,不得登記於次一年度退休之停權規範一案之相關規定及教育部106.3.31臺教人(四)字第1060035804號函。(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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