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109年度符合教職員工健康檢查者,本室業已於2/10電子郵件通知。若您符合受檢資格未收到通知者或對受檢補助金額有疑義,請洽詢人事室。
受檢對象:
一、年滿50歲以上(民國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每2年(隔年)受檢1次,補助16000元,或每年受檢1次,補助8000元。
二、年滿40歲以上(民國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未滿50歲者,每2年(隔年)受檢1次,補助3500元。
三、未滿40歲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每2年1次公假登記前往受檢,並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惟課務部分應自理。
{{ $t('FEZ003') }}2020-02-21
{{ $t('FEZ014')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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