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
樂儀旗隊後援會”與學姐有約”會議記錄
壹、日期:98年7月11日(週六)上午11:20 ~12:30
貳、地點:敦品樓二樓會議室
參、主席:呂明錦會長 司儀:莊淑環副會長 記錄:林嵐林委員
肆、列席人員:家長會吳文博會長、後援會楊智惠副會長、樂隊家長林美玲
伍、出席人員:畢業校友(詳見簽到名單)
陸、議程:
一、主席致詞:因為大部分學姐都不太清楚後援會的成立與近況,故今天特別
請各位學姐回來,作雙向溝通,因時間關係詳細內容如附件,
不再一一念過。其中會費問題,在後援會組織章程裡,加入後
援會是要收取會費的,因為會員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一會員出席
才能決議事情推動會務。為此,我們以收費方式來確認實際的
會員人數。收費標準為在校隊員之家長,每學年1,000元,分上
下學期收取,畢業學姐每學年300元。後援會會員可以參與會務
會議並收到會議記錄電子信,得坐於樂儀旗隊各項表演的貴賓
席,受邀參與樂儀旗隊之各項活動…等等。
二、會務報告:
1.本屆經費結餘15萬餘元。收入支出明細參考附件。對於各隊成發會舉辦
及費用籌措,不是後援會來主導,而是學生自行籌劃及募款,不足的部
分再由後援會來協助。
2.後援會用意是要建立一個溝通平台,讓學妹有問題時,有求助的地方。
週末時段希望學姐常返校關心學妹的練習,給予指導,維繫學姐學妹感
情。學妹練習時間表將上傳於學校網站之樂儀旗專區。
3.樂器維修:已將所有樂器清點整理列表,請樂器商就維修費用估價,待
學校經費申請下來,即可進行維修事宜。學校經費不足部分,後援會盡
量幫忙籌募。
三、未來發展及定位:
1. 為使學生專注在學習,練習費用收取及教練鐘點費支付是否由後援會幫
忙管理,由學生自己決定。
2. 學生參與各項校內校外活動時,協助於表演時維持會場或街道的秩序。
3. 做為社團與學校之間溝通的橋樑。
4. 學生課業的輔導,後援會計畫考慮向學校爭取於優質導航課輔時為樂儀
旗隊協助。或於週末下午外聘課輔老師,費用由參加學生分攤。
5. 將校友團與後援會整併,校友團要自己組織起來,後援會可以支援各項
行政聯絡工作,期待校友團的表演能重現。
6. 後援會主動與學員家長接觸,取得家長對樂儀旗隊之認同與支持。
7. 對於隊員因表演或比賽請公假補課、補考之事,後援會願意協助跟教務
處協調。
四、結語:謝謝各位學姐的熱情參加,並提出許多很好的建議。樂儀旗就像一個
大家庭,學姐學妹的傳承,這種緊密的感情、美好的回憶,值得我們
一直延嬻下去。希望學姐們的加入,讓會務推動更加順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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