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5日北市環資字第1106045112號函辦理。
二、近期COVID-19疫情嚴峻,全臺進入三級警戒,仍請貴單位加強督導公廁消毒作業,以降低公廁傳播病毒之風險,並請持續注意公廁清潔維護,提供民眾潔淨安全如廁環境。
三、依「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詳如附件),公廁範圍消毒作業由管理單位負責,包含人員會經常接觸之任何表面,如水龍頭、廁所門把、馬桶蓋及沖水握把等。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注意清理工作應適當為之,漂白水為強氧化劑,應特別注意不得與其他藥劑或清潔用品混合使用。建議針對公眾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進行消毒,可以用1:50(當天泡製,以1份漂白水加49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1000ppm),以拖把或抹布作用15分鐘以上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消毒頻率每天至少一次,並視人潮使用量提升。
四、環保局稽查人員將查閱各項清掃作業紀錄及加強檢視現場消毒作業維護情形。
五、請每日確實執行,以防範公廁清掃人員及使用者接觸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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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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