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7月5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200070號函辦理。
二、本校學生如有旨揭相關跨組別參賽需求者,請依本計畫內容,由申請人備妥相關表件及檢附佐證資料,由學校循申請程序以密件公文函報教育部體育署(地址:104703臺北 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2樓,並請註明學校體育組林芸穗小姐收)提出申請,俾先進行相關資格審查,以利後續依其經審查通過之性別組別進行報名。
三、旨案審查時間約需1個月,務請預留申請及審核之合理作業 時間,以利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審定(含本市選拔賽之報名期程);另務請提醒申請人,依本計畫之參賽組別認定審查,僅就申請人是否具備跨性別組別報名之資格予以認定,但涉及申請人是否具備各該賽事項目之參賽資格,仍應依各該賽事及運動種類相關資格認定機制辦理。
四、為利本市規劃114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報名選手所辦理之 相關選拔賽,請本市中等學校運動會及教育盃中學組承辦學校參酌本計畫內容,於競賽規程中敘明「有關跨性別 (Transgender)學生運動員跨組別參賽者,請依教育部 113年7月5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200070號函送之跨性別 (Transgender)學生運動員參與114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試辦實施計畫辦理(詳見體育署官網https://www.sa. gov.tw/PageContent?n=7364),經審查通過者,得具備跨性別組別報名之資格。」之文字。
五、如有申請人應附繳證明內容相關疑問,請洽高雄醫學大學計畫專案助理黃彩蓉小姐,電話:(07)3121101轉2285; 其餘申請流程部分問題,請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林芸穗小姐,電話:(02)877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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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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