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訊息公告|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人力配置與任務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的:結合醫療與特教教學,讓一般教師能認識青少年情緒問題,早期察覺學生之情緒行為障 礙及早期治療,以減少其情緒行為之困擾,進而提升其認知、心理及社會化能力。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兒童青少年精神科、臺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
五、研習日期、課程內容:(如附件)
六、研習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 CiC 醫療創新中心 9 樓創意沙龍(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201 號)。
七、參加對象:1.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中職教師。 2.臺北市學前、國小教育階段教師。 3.對青少年心理衛生有興趣之醫護人員、從事相關工作之各職類醫事人員。 4.學生家長。 (承辦單位將依不同對象報名情形平均錄取)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止,請參與研習者務必事先報名,俾便資料之準備;研習報名人數超過錄取人數時,將提前截止報名,研習當日恕不接受現場 報名。
九、報名方式:
(一)學校教師:請於 11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前,逕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線上報名(https://insc.tp.edu.tw/index/DefBod.aspx);報名及時數核發問題請洽承辦 人南區特教資源中心高鈺玫老師,電話:8661-5183 轉 713。
(二)家長及其他人員:請於 11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前電話報名,承辦人南區 特教資源中心高鈺玫老師電話:8661-5183 轉 713。
十、錄取通知:承辦單位將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研習人員,以 80 人為限,額滿即不再受理。 錄取通知於報名截止日後以 e-mail 通知,或請自行上網查詢;報名時請務必填寫正 確 e-mail 信箱,以便研習承辦人寄發研習相關訊息。
十一、經錄取本研習之學校教師,敬請所屬服務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十二、研習時數:全程參與研習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核發 6 小時之特教研習時數;恕無 法提供其他研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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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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