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實研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
(一)107年11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號1070131850號函修正之「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辦理。
(二)106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125887B號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辦理。
二、目的
(一)提供系統性培力增能,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及學校團隊精進動能,營造有利於創新與協作的學校文化。
(二)協助學校發展自主學習課程,逐步轉化與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以有效達成新高中課程之轉化與課綱之落實。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四、活動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108年11月25日(星期一)9:00至16:00(08:30至09:00為報到時間)。
(二)地點:教師空間T Space(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號9樓之1)。
五、參加人員
(一)108學年度所有受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導學校計畫輔助之學校,每校2名,限額18校。
(二)若報名超過錄取校數,以到校輔導、巡迴輔導及有提出相關需求之到校協助學校。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JKCZux5gwg2HSGCv9(建議以Chrome系統複製貼上網址開啟,相關報名問題請洽詢本校高中優質化計畫張思元助理 syc@gapps.ntnu.edu.tw)
(二)報名時間:108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30分止。
(三)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08年11月6日(星期三)前將公告於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計畫網站最新消息專區(https://saprogram.info/)並Email團隊聯絡人。
七、經費來源
(一)本案所需經費由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之優質化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二)參加人員請予以公(差)假並惠予課務(排代),請服務學校(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往返差旅費及住宿費由原服務單位依規定報支。八、檢附實施計畫乙份,全程參加本研習人員,核給研習時數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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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10-29
{{ $t('FEZ014')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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