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3 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669號函及「教育部品德教 育促進方案」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生 事務與性別平等教育及輔導工作要點」辦理。
二、為深化各級學校品德教育教學方法與推動策略,並透過成 果發表與經驗分享,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教育發展與 永續經營,國教署持續規劃辦理旨揭計畫,詳情請參閱附 件1。
三、旨揭補助計畫實施及申請期程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補助基準及要求:
1、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 點」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辦理。
2、本計畫補助經費以經常門為限。已接受其他機關補助 之計畫,不得重複申請。
3、補助額度以每校最高3萬元為限,國教署得依預算編列 情形、研擬表件完整程度、辦理績效或其他特殊需要 予以調整。
(三)補助申請作業:應參考「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擬 訂學校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並經學校品 德教育推動等相關會議(需納入教師、家長與學生代 表)討論後,於1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補 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如實施計畫附件3)1式2份,不須 繳交學校實施計畫,惟應於經費表說明欄詳述辦理面 向、場次及人數等,並請將資料依學層繳交至各科承辦 人處。
(四)經費執行期程: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四、若有本案問題,請洽本案各學層承辦人:
(一)國小:國小教育科,周家琦股長,聯絡電話:1999分機 1250。
(二)國中:中等教育科,黃美琪科員,聯絡電話:1999分機 6353。
(三)高中:中等教育科,沈郁婕科員,聯絡電話:1999分機 6362。
(四)高職:技職教育科,曾立琦科員,聯絡電話:1999分機 6354。
{{ $t('FEZ003') }}2026-03-27
{{ $t('FEZ014') }}2026-04-26|
{{ $t('FEZ004')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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