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北市教中字第1113021482號頒之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因應本校學生學習差異及特質,安排加深加廣、充實教學需求,以完備現有課程內容,增進學習效能,開設課業輔導課程,鼓勵學生參加。
三、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四、期程:
1.高三:115年3月2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共計13週。於週一至週五第8節實施。
2.高二、高一:115年3月2日起至115年6月19日止,共計16週。於週一至週五第8節實施。
五、開課方式:以原班為單位進行授課。每班參加人數達16人以上成班。
六、開課科目:調查班級學生各科目參加意願(16人以上成班),如開設科目高於5科時,召開協調會議討論部分科目以隔週對開方式辦理。
七、費用:依據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收費,每人每節35元。 低收入戶子女全額減免(報名時請檢具證明文件始得減免費用)
八、報名表繳交期限:各班學藝股長收齊後務必於115年2月26日(四)12:00前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有報名輔導課之同學均須繳回調查表。
九、費用繳交:各班確定開課後,由總務處印製三聯單,再由同學自行繳費。一經開課確認後,即不得要求退出報名與退費。
十、本實施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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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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