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5801845A號函辦理。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 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規定,學校於寒暑假、國定例假 日或課後期間,辦理課外活動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落實檢視課程內容安排、教學教材、活動期間各項設施 設備及服裝配備妥適性。
(二)輔導管教應採取正向協助措施,並應遵守兒童權利公約 規定,以積極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 及人格發展權。
三、另學校辦理戶外教育,除應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 教育實施原則」及「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 規定辦理外,相關內容安排、學生服裝配備及輔導管教措施妥適性,亦請依前開說明內容檢視辦理。
四、前述課外活動及戶外教育應行注意事項,於學校委外辦理 時亦同。
{{ $t('FEZ003')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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