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二階考生-獲正取/備取相關注意事項】
★大學申請入學正取/備取生★
一、須完成志願序登記,方得分發:
113年6月6日(星期四)至6月7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委會網站完成登記作業。
(https://www.cac.edu.tw/apply113/rank.php)
►操作說明詳閱附件檔。
►送出後務必下載/列印就讀志願表,並查詢登記狀態做確認。
二、以「原住民生」或「願景計畫生」身分報名者,如於同一校系之招生名額及外加名額皆獲錄取(含正、備取),須先將該校系招生名額志願序登記於外加名額志願序之前。
三、若同時獲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四、分發結果於1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可至甄委會網站查詢。
(https://www.cac.edu.tw/apply113/dispense.php)
(一) 獲分發錄取生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至113年6月16日(星期日)下午9時止(https://www.cac.edu.tw/apply113/abandon.php)。
(二) 獲分發錄取生如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而獲錄取者,應於其他入學管道之錄取大學報到前,先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三) 獲分發錄取生如欲透過分科測驗參加大學分發入學管道,務必依規定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四)獲分發錄取生如已參加學校集體報名之分科測驗,且欲放棄報考分科測驗者,務必於6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簽領退費。
★四技申請入學正取/備取生★
一、正取生須於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二、獲多所校系(組)正取或備取資格者,最多限擇1校系(組)報到。
三、備取生遞補報到
►第一階段遞補時間: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
►第二階段遞補時間:自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時起,至113年6月16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詳細報到梯次時間表須參閱如下。

四、已完成某校系(組)報到後,欲至另1校系(組)辦理報到者,應先辦理聲明放棄原先報到校系(組)之錄取資格後,方可至另1校系(組)辦理報到。
★★獲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分發錄取之申請生,欲辦理四技申請入學招生錄取報到者:
須於113年6月16日(星期日)下午9時前,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規定,向分發錄取之大學聲明放棄「大學申請入學招生」之入學資格,並依錄取之四技校院規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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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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