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執行新住民子女教育發 展五年中程計畫及本局推動新住民子女教育中程發展計畫 辦理。
二、請各校結合學年度課程安排及校內活動需求,自行訂定112 學年度新住民暨原住民多元文化週(日),並配合旨揭計 畫,積極規劃辦理多元文化教育。
三、各校可結合學校日或節慶活動,邀請新住民父母或原住民 族人到校,協助教師規劃母國生活及文化特色;設計學習 活動單供學生習作,並教導學生蒐集資料製成海報;或辦 理多元文化學藝競賽、作品甄選及全校性展覽;或結合學 校課程安排及相關校內活動,融入辦理多元文化推廣活動,亦可邀請各國在臺辦事處或原住民族機構協助,提供 學生學習認識各國或不同民族之文化與風情機會。
四、旨案活動成果於活動辦理結束後2週內,上學期最遲於113 年1月18日(星期四)前;下學期最遲至113年6月20日(星 期四)前,以電子郵件寄送成果,以利彙整,成果繳交方 式說明如下: (一)務必按計畫成果表格式填寫;每項實施方式請分別填列 一張成果表,並將成果表於核章後掃描寄至 new_immigrants@bjes.tp.edu.tw。 (二)請各校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OO學校新住民多元文化 週(日)成果資料」,或「OO學校原住民多元文化週 (日)成果資料」,如:濱江國小新住民多元文化週 (日)成果資料,濱江國小原住民多元文化週 (日)成 果資料,並將每份成果表之原始word檔、核章後pdf檔及 原始活動照片(至少6張)jpg檔。 (三)倘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專案人員:濱江國小黃晨華老 師,電話:(02)8502-1571轉1670。
五、本計畫自111年起以學年度為辦理期程,請各校務必於學年 間至少辦理1項活動,並確實填報成果及寄送相關活動資 料。
六、各校辦理本案工作得力人員,請逕依旨揭計畫辦理敘獎事 宜。
七、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空白活動成果表各1份。
{{ $t('FEZ003') }}2024-01-16
{{ $t('FEZ014') }}2024-02-15|
{{ $t('FEZ004')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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