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相關補助申請 【6月5日前辦理】
一、申請減免類別:
免學費、桃園市學費補助、軍公教遺族子女、原住民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姐妹同校。
二、各減免類別申請條件及繳驗證明,請詳見附件說明。(各班請張貼紙本公告)
1) 第1項免學費申請表,5月25日由各班班長發下,無論申請與否,皆須經家長簽名確認後,交由班長於6月5日前統一繳回教務處註冊組。
註:本次免學費申請,僅須註明監護人(父母雙方、父或母僅一方具監護權)的資料,無須再次繳驗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 其餘各項減免申請,符合條件的同學,請依附件說明內容、如須繳驗證明,請於6月5日前自行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表、並繳交證明文件。
若有減免申請之相關問題,學生請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家長請電洽教務處註冊組(02-29368847,分機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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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5-25
{{ $t('FEZ004')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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