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訊息公告|
務請特予提醒考生注意:
一、依109學年度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新規定,於108年12
之109學測「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第11頁-J常見違規事
有關試場內(含臨時置物區)之行動電話、手錶等物品發出聲響之提
文字:本學年度新增規定只要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其放置的位
在學測都會扣減其該節成績3級分,請考生特別留意。
二、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應確認鐘錶之鬧鈴功能均已關閉,取下穿
(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並
電話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放置於臨
不得攜帶入座。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
位置,依109學年度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與第24條,視
輕重處罰,將扣減其該節成績最低為3級分,最高為該節全部成績。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考試服務處敬啟109年1月10日
網 址:https://www.cee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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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1-14
{{ $t('FEZ014') }}2020-12-31|
{{ $t('FEZ004') }}2021-10-19|
{{ $t('FEZ005')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