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訊息公告|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8月27日臺教學(二)字第1080125311號函 轉民眾意見辦理。
二、依民眾建議,各級學校可規劃參訪國家人權博物館、二二 八國家紀念館及鄭南榕紀念館,以輔人權教育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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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9-03
{{ $t('FEZ014') }}20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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