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管理者|
一、依據教育局北市教軍字第1093062216號辦理。
二、暑假期間及相連例假日,上午8時至夜間11時,未滿15歲青少年需有家長陪同或學校出具證
明者方可進入,夜間11時至翌日8時,未滿18歲青少年禁止進入或滯留網咖。
三、教育局將運用校外會編組於暑假期間針對網咖加強巡查,輔導學生勿沉迷網咖,如發現違規
學生將予以登記,並通知所屬學校輔導妥處,端正學生偏差行為。
{{ $t('FEZ003') }}2020-07-07
{{ $t('FEZ014')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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