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訊息公告|
說明:
1、現就讀臺北市公立高中、職暨選列為本學期續辦學校之臺北市私立高中、職6所及新北市新店區公私
立高中、職4所(行文單位),在校學生家境清寒,前學期智育成績列乙等(70分)以上,皆可提出申
請,每校獎助3名學生,每名發給新台幣5,000元整,檢附存摺影本者,則逕撥入學生帳戶。
2、申請人請填妥申請書並附成績單影本、獎懲紀錄表(請逕洽學務處申請)正本及低收入戶卡影本。
3.申請表在註冊組
{{ $t('FEZ003')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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