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實研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本中心108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教師,本研習屬調訓性質,請各校派一人擇一期參加。
三、研習人數:每期150人。
四、研習日期:
(一)第1期:108年11月26日(星期二)。
(二)第2期:108年12月11日(星期三)。
五、報名日期:
(一)第1期:即日起至108年11月18日(星期一)。
(二)第2期:即日起至108年 12月2日(星期一)。
六、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七、注意事項: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三)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四)本中心設有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惟當日搭車人數未達15人不派車,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或本中心網站(http://www.tiec.gov.taipei/)最新消息,或電洽輔導組:02-2861-6942轉221。
(五)每期全程參與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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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11-05
{{ $t('FEZ014')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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