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申請條件:
(一)領有政府或其他足資證明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之在學生。
(二)學期成績達審核標準(班導師推薦可)。
二、補助項目:
(一)為達就學條件之助學金及生活補助,金額專案核定無上限。
(二)為協助考取專業證照以利畢業後求職所需,補助三年在學期間之專業證照報名費,每人每年一次
共三次。
同一職類級別證照考試不限每年一次補助、惟同一職類級別證照考試總補助次數三年期間以不超
過二次為荷。
三、檢附資料:
1.填具申請書(詳如附件)。
2.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含操性成績)。
3.獎懲紀錄表(請至學務處申請)。
4.政府或其他足資證明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文件。
5.申請證照費用者,需檢附報名資料影本。
6.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7.存摺影本。
四、本校以改過銷過後,未有任何懲處紀錄且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推薦。
五、請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9月30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 $t('FEZ003') }}2019-08-23
{{ $t('FEZ014') }}2019-09-22|
{{ $t('FEZ005')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