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一、獎學金項目:詳見附件一。
二、申請條件:113學年度全學年之
1. 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
2. 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
3. 體育成績平均70分以上。
三、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22日(星期一)止。
請符合資格的同學盡早至註冊組完成申請。
詳附件。
有任何疑問都可以至獎學金公告資訊網查詢。
{{ $t('FEZ012') }}
{{ $t('FEZ003') }}2025-08-20
{{ $t('FEZ004') }}2025-08-20|
{{ $t('FEZ005') }}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