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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本國籍清寒在學生)
(一)孝行、品德可彰 (以下 A、B、C 三選一):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二)弱勢清寒 (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 A、B、C 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 A、B 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三)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但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以下 A、B、C 須全符合):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 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二、申請生必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之主要關鍵:
(一)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雜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二)每篇字數下限:1200字。
(字數均無上限,但請有重點、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
(三)作文請附橫書繕打 Word 電子檔
→ 作文 Word 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
→ 篇首須詳寫八擇一之文題及自配文題 (例:「善」如何行善)、姓名、校院科系年級。
(四)作文成績由本會聘請專家評分,成績未滿七十分者一律不錄取。
三、獲獎生若無法依指定時間地點親自領取、或拒絕無條件接受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者,取消領取本獎學金之權利。
四、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截止。
請符合資格的同學儘早填寫附件2的申請書後至註冊組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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