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冷氣使用:各年級普通教室業已裝設冷氣讀卡機,於夏季開放使用。各班如欲使用冷氣,需將儲值過的冷氣卡插入冷氣讀卡機中,藉以接通冷氣電源,冷氣方可開機。
l 冷氣卡發放:三年級的冷氣卡於暑期輔導期間發給各班,一、二年級於學期初幹部訓練時發給各班,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各班自行管控冷氣卡(仍請各班注意節電)。
l 冷氣卡加值方式:冷氣卡保管同學攜帶冷氣卡先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欲加值的費用,出納組開立收據給各班同學,各班同學再拿冷氣卡及收據至總務處事務組進行加值。
l 冷氣收費標準:本校冷氣收費標準是依民國100年11月9日教育局來函辦理,內文指示冷氣每度電費的計算方式及冷氣收取費用的支用範圍,經計算後電費收取標準為每度6元,爾後台電電價雖有調漲,校方為體恤學生家庭,並未據此採計調整後的收費標準,每度電維持6元,冷氣收取費用除用於電費分攤外,其中30%則用於冷氣維護及汰舊換新。
l 冷氣退費:全校各班須在下學期末(放暑假前)將冷氣卡繳回總務處事務組,最晚在結業式當天必須繳回,各班冷氣卡如有餘額,總務處事務組會退費給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