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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高級中等學校新世紀領導人才培育計畫國外參訪體驗活動
輔導老師遴選實施要點(草案)
一、依據:本要點依高級中等學校新世紀領導人才培育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激勵輔導老師士氣,肯定其辛勞及辦理成效。
(二)擴展輔導老師國際交流經驗及視野,俾經驗傳承及分享。
(三)秉公平公正之原則,遴聘適當之輔導老師以利參訪活動之順利進行。
(四)隨時引導學員資料蒐集、反省思考,提昇國外參訪體驗之品質。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蘭陽女子高級中學
四、輔導老師資格與名額:符合下列資格者正取2名,備取2名。
(一)消極資格
(1)曾擔任培育營輔導老師或行政人員累計2年以上者。
(2)無曾犯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民法、刑法等違法情事者。
(3)現職之高中職校長、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
(二)積極資格
(1)認同培育營之計畫目標、政策精神,且具性別平等意識者。
(2)具國際交流活動經驗者。
(3)外語(英語)能力具基本溝通能力,能即席翻譯者尤佳。
(4)能配合營隊工作要求,吃苦耐勞、任勞任怨者。
(5)具營隊實務輔導經驗,且通過營主任認證輔導成效良好者。
(6)具危機處理能力,能妥善規劃,積極因應突發狀況者。
五、遴選原則:
(一)凡符合上列第四點資格者,得以自由報名方式,填寫『輔導老師遴選活動報名表』(附件一),於103年5月2日(星期五)前寄至國立蘭陽女中,承辦人:輔導室 鄭振聰主任。聯絡電話:03-9363645,行動電話0937-157964。
(二)輔導行動方案:佔總成績40%,撰寫一篇計畫,題目:『輔導老師角色期待及輔導行動方案』,資料以A4紙張列印,撰寫格式不限,字體為標楷體,大小14,字數以5000字以內為限。
(二) 領培營服務積分:佔總成績15%,請檢附相關輔導老師證書或行政聘書影印本,並記錄填寫於報名表中之『領培營服務經歷』欄位;基本服務績分為85分,每擔任一期輔導員(不分初、中、高階)加0.5分,承辦組長加1分,承辦主任加1.5分,承辦校長加2分;本項目累積積分以15分為限,超過15分仍以15分計算。
(三)面試:佔總分45%,於103年7月6日(星期日)舉行,內容包含參加動機、角色期待、個人基本資料、英語口譯能力、特殊才藝等指標綜合評斷。
(四)成績計算:總成績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2位,小數點以下第三位採四捨五入法進位,其總成績相同且無餘額時,依序由「領培營服務積分」、「輔導行動方案」及「面試」之分數高低作為參酌順序。
(五)錄取之輔導老師須自付1/2團費方式參加。
六、本要點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 $t('FEZ003') }}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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