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生輔組
{{ $t('FEZ002') }}學務處生輔組|
說明: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辦理。
二、各校知悉疑似性別、霸凌、不當管教等校園事件時,應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前揭規定依限進行通報,並就當事人、檢舉人及相關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予以保密,且不得因任何人申請或檢舉校園事件,而予不利之處分或措施。
三、各校應落實門禁管制,校外人士(含家長)進出校園應做好管控及人員識別,並應避免校園事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於權力不對等情形下接觸、對質,甚至衍生傷害事件,以維學生身心安全。
四、請學校確實依據前揭規定處理校園事件並完善處理程序之正確性,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校園霸凌防制及正向管教工作,以厚植並建立友善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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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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