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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 圖書館

公告訊息

第十屆林榮三文學獎徵文辦法公布,鼓勵同學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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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圖書館員|

 

辦理單位

 主辦: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協辦:自由時報

    

 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一.短篇小說獎

 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二.散文獎

 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三.新詩獎

 五十行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四.小品文獎

字數一千字以內。

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獎項說明

  一.以上各獎項,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歡迎參賽者將最有創意的作品投來。
 
二.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應徵條件


 
一.

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形式的媒體全部或局部發表,包括個人部落格, 臉書 、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二.

以中文寫作應徵。

 三.

每個獎項以應徵一篇為限。

 四.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應徵辦法

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12級字)皆可,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行數,參加其他獎項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

 二.

請以一式三份投寄。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三.

以另紙書寫本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 簡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四.

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收件日期

 七月一日起收件。

  截稿日期

 八月十二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評審過程

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審。

  揭曉日期

分兩階段揭曉,第一階段於十一月三日揭曉「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得獎入選者,不分名次,及「小品文」得獎者十名,所有入選得獎名單刊登於當日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及本基金會網站;第二階段於頒獎當天現場公布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及佳作。

     

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注意事項


一.

所有得獎作品,本基金會保有發表權、轉載權。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時,不另支稿費。

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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